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罗飞艳 蒋超)想卖房不符合出售条件,某中介公司员工掌握信息后,给他支招假装借钱不还起诉,让法院来拍卖房子。近日,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根据线索抽丝剥茧,发现一起民事案件虚假诉讼事实。
一小伙(陈某某)热恋期内买房写上女友名字,分手后,男方因欠债想卖房,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找到中介,却发现按照房产政策取得不动产证未满四年不能交易,正当陈某某发愁时,犯罪嫌疑人龚某某(系中介)为了提成,给陈某某支招用“法拍”的方式来卖出房子,但是法拍房源必须是因为债务关系还不上钱等合法方式才能进行拍卖。因此龚某某与陈某某私下串通伪造90万元的虚假债务关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房子以125万元的价格通过法拍程序顺利出售给第三人。
2023年年初,承办检察官针对法拍房、离婚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进行排查,发现该案龚某某与陈某某的银行账户,并无真实的资金往来,系龚某某与陈某某恶意串通,虚构上述债权,涉嫌虚假诉讼。2023年4月,雨花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龚某某和陈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公安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近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和陈某某批准逮捕。
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检察官提醒:
切勿妄想以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的“小聪明”来敛财,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虚假诉讼虽具有一定隐蔽性,但通过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挖掘异常处、全力寻找突破口和充分调查取证后,虚假诉讼终将被司法的“大智慧”鉴别破解。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翔
来源:湖南法治报









